在观沙岭派出所“三所一庭”矛盾纠纷调解室的墙上,挂着一面面鲜红的锦旗,锦旗的背后,是辖区群众对民警叶新友“化解千家事、温暖万人心”的肯定。
叶新友的名字总与“调解能手”画上等号。从警22年,他参与调解的纠纷超过6000起,而自2023年9月长沙市公安局推行“三所一庭”联动机制以来,他更是如虎添翼,将法、理、情融入到调解实践,成为群众口中“化干戈为玉帛”的“叶师傅”。
▲叶新友与驻所律师一同开展纠纷调解
过去,叶新友调解纠纷常面临“孤军奋战”的困境。一起简单的邻里漏水纠纷,可能因缺乏专业法律意见而反复扯皮;一起经济纠纷,又因无法司法确认导致协议成“空头支票”。“那时候磨破嘴皮子,最后还是不能妥善解决纠纷。”叶新友坦言。如今,“三所一庭”机制(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律师事务所+巡回法庭)的推行,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。在此基础上,观沙岭派出所构建“3+1+N”机制,即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律师事务所、法庭密切配合,加强教育、住建、城管、食药、人社、妇联等职能部门的联动,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调处的能力与水平,将“扯皮事”“头痛事”化解在基层。
去年4月,辖区某建筑公司因某项工程实付款超出合同总价,导致部分项目无法正常结算,建筑工人多次到公司讨要工资,引发矛盾纠纷,建筑公司于是向观沙岭派出所求助,请求组织调解此事。了解情况后,叶新友依托“3+1+N”矛调机制,组织人社、住建等部门共同协商。他一边跟建筑工人讲解法律知识,向他们保证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争取利益。另一边,又跟建筑公司做工作,从情理角度阐述工人做工的不易。经过耐心调解,最后双方各退一步,建筑工人同意按照80%结算工资,该公司愿意再支付5万元工程款。
▲当事人调解成功后握手言和
“老百姓最实在,问题解决了,他们就会记在心里……”4月1日,群众周先生与房屋中介公司的赵女士来到观沙岭派出所,两人就房屋租赁问题爆发争吵。
▲纠纷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
叶新友立即带领驻所律师介入,通过了解得知,周先生通过赵女士的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租房,为了省下中介费用,周先生自行与房主联系称要租房,赵女士得知后便找到周先生讨要说法。“周先生,您是通过他们公司才找到这么一套合适的住房,您也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呀。”“赵女士,你们公司以后也要与来看房的客户提前达成协议,和气才能生财。”叶新友与两位当事人沟通的同时,驻所律师也通过法律层面对两位当事人进行开导。最终,在多方努力下,周先生答应按原价支付赵女士的中介费用,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。
“锦旗是鼓励,更是鞭策。”叶新友望着满墙的锦旗说,“我们多做一点,群众的矛盾就少一点,社会的和谐就多一点。”这或许就是“三所一庭”机制最生动的注脚。